存証信函的用途及如何撰寫?

 所謂存證信函是透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其內容為的一種證明函
 件,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怕口說無憑,所以存證信函需準備一
 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存在郵局。如日後真有訴訟,可證明確曾告
 知過。事實上存證信函最大的用途處在於通知並警告對方:如果
 你不.., 我就.....!一般人並不希望收到,所以存證信函在大部分
 狀況下才會那麼有效。

 存證信函可用雙掛號寄出。對方收到後,你會收到簽收回執或可
 至郵局查簽收紀錄。如果對方真有收到的話,很難去否認。重點
 是,內容要依事實陳述,要寫就要有效果,否則對方仍然可以反
 駁、甚至不理你的。如果對方為公司行號,使用存證信函告知公
 司負責人該公司的錯誤,也是很有效的作法。

 其實存證信函很容易寫,可依下面教學自行完成,或找律師、代
 書事務所代筆,至於費用,可自行打電話問看看囉:

 存證信函格式為B4尺寸,可到郵局買存證信函用紙(每張1元)
 或【下載格式】自行印出後撰寫。如為電腦格式,列印出為A4
 大小,記得放大為B4大小。

 寫出對方之姓名、地址,最好有身份證字號。如果對方為公司
 ,寫公司名稱、負責人、地址。
 寫上自己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以便於對方聯絡你。

 副本處可寫上相關的人或機構,否則副本收件人則不用寫。

 完全不空格從第一格開始寫,通常先依事實書寫你遭遇的狀況
 ,再表達你的憤怒與不滿。

 接著限期對方在某日前內答覆,或直接要求對方如何解決。並
 寫對方如不予理會,將採取其他途徑,如訴訟、報警、報紙廣
 告等等方式,最後別忘了加句『以免訟累』或『請台端自重,
 請勿自誤』等句子做結尾。

 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應於備註欄內註明,並由寄件
 人簽章,惟每頁塗改增刪不得逾二十字。

 寫好後影印兩份(連正本共三份, 幾個副本收件人就多印幾份)
 ,分別裝訂好。

 帶著本人身份證、印章及現金(第一頁50元,其餘每頁25元)
 到郵局存證信函窗口辦理。

 在存證信函寄件人處及各頁接縫處蓋章,寄出後記得拿回掛號

 收執聯。

 事後就等回執收到後,看對方的反應了!先充實好自己的法律
 知識,如真的難以處理,再尋求另外方式解決囉,如律師、調
 解委員會等。
   
 範例【一】:修繕義務之通知

 按本人前於民國□年□月□日向 台端承租門牌號碼□市□路
 □段□巷□號□樓房屋,詎於本人遷入後未達月餘,即發覺浴
 室內之馬桶不通,且廚房天花板嚴重漏水,除整日滴水外,並
 因而導致油漆不斷剝落,影響廚房衛生甚劇。本人於□年□月
 □日曾以電話與 台端聯絡,惟不見 台端採取修復措施,特
 再以本函催請 台端於三日內履行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之修繕
 義務,逾期則本人將自行僱請水電工修復。至於修復費用,本
 人將逕自本月份租金中扣除,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範例【二】:返還押租金之通知函

 按 台端與本人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所簽訂之不動產租賃
 契約,租賃位於□市□路□號之房屋,業已於□年□月□日屆
 滿,並經本人遷還房屋與 台端。查本人於簽訂租賃契約時,

 已交付 台端押租金新台幣□元,依約 台端應於租期屆滿時
 返還押租金於本人。惟屢經本人催告 台端返還前述押租金,
  台端均置之不理,特此函告 台端於函到七日內,返還前述
 押租金與本人,以免爭訟。
http://www.104ad-rent.com.tw/lawb02.htm

 消費保護- 存證信函法律解說--吳志揚律師
ˉˉ行動電話及信用卡已經成為現代人必然隨身攜帶的物品之一。不過,消費者接到高額\
的話費帳單及信用卡帳單時,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在繳款期限內,拿著大筆現金繳納通話\
費及刷卡消費。當消費者積欠的費用累積至一定數額時,消費者通常會收到由電話公司或\
銀行寄發的存證信函,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內還款。當您接到存證信函時,您該採取什麼樣\
的措施來保護自身權益?
ˉˉ民眾在遇到房屋租賃、金錢借貸糾紛時,也常使用存證信函,通知對方終止合約或還\
清借款。存證信函究竟具有什麼樣的法律效力,跟一般信函有什麼樣的不同?存證信函又\
該如何撰擬內容,才能確實保障自己的權益?
ˉˉ所謂的存證信函,顧名思義,是指藉由郵局證明信件內容及發信日期、收信日期的信\
件文書。存證信函僅能證明發信人在信中表達了一定的意思表示,而且收信者確實收到了\
信件。存證信函不能夠確定發信者必定擁有信中描述的權利,也不能夠確定收信者必定負\
有信中描述的義務。由於訴訟程序相當注重實質證據,書面證據的證明力比言詞證據的證\
明力要高出許多。因此,存證信函的功用在於:確定曾經告知對方自己希望發生的法律效\
果,以便將來雙方纏訟時,得提出存證信函作為訴訟證據。
ˉˉ果您接到一封存證信函,記得先冷靜下來,瞭解存證信函寫了什麼樣的內容,再決定\
下一步應如何進行。您可以選擇履行存證信函之要求,或是以電話聯絡寄件人,尋求其他\
解決方式,或是同樣以存證信函回覆對方。想要撰擬一封存證信函,共有五大步驟;
第一, 準備制式的存證信函用紙。您可以到郵局購買,也可以自行從網路下載存證信函\
格式之檔案,再印出使用。
第二, 填寫寄件人及收件人之姓名、地址。
第三, 撰擬存證信函的內容,以簡單易懂為原則。信件內容宜寫清楚發生爭議的當事人\

有哪些?事實爭議重點為何?爭議發生於何時、何地?雙方爭執的標的物是什麼?最後再\
寫明限期處理及處理方法。字跡要工整,錯字要少,寫到數字時,不宜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最好用「一、二、三」或「壹、貳、參」表示,更加清楚。
第四, 將寫好的存證信函影印或複寫數份,各份存證信函之內容必須相同。除郵局及寄\
件人各留存一份外,每位收件人自行留存一份。另外,寄件人必須在每一份存證信函之寄\
件人欄及各頁接縫處蓋章。
第五, 將存證信函拿到郵局。當郵局人員確認信函內容相同,格式無誤後,會在存證信\
函上蓋章及編號。此時,再將用印的存證信函,以掛號附回執方式寄出。
最後,切記要妥善保管郵寄收據、回執證明及寄件人自行留存的存證信函。倘若雙方將來\
決定依法律途徑尋求救濟,存證信函將是一份對己有利的書面證明。
法ˉ律ˉ辭ˉ典
★ 交寄郵件之內容證明責任
見郵政規則第十一條:
「郵政機關對於寄件人交寄郵件之內容,除存證信函外,不負證明之責。」
 
★ 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期
見民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
,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
從上面可以下載存證信的格式,不要忘了放大成b4唷!
如公司拒不退款可採下列途徑
1.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書面解除買賣契約 需於買賣七日內寄出(以郵戳日為憑 正本寄到公\
司 複本 寄至各縣市政府 消費者服務中心)
2.撰寫存證信函之內容要點:
(1)詳述買賣日期及事實經過情形.
(2)根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
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
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3)說出你的訴求(要求退貨及貨款)且要求於幾日內退款需詳訂)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電話(可打電話詢問相關問題)
開放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台北總會: 電話:02 2700 1234(4線自動跳號)
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十樓之二
中區分會: 台中市西區403五權路1-67號八樓之五
電話:04 2375 7234(3線)
南區分會: 台南市西區703成功路457號十樓之四
電話:06 241 1234(3線)
高屏分會: 高雄市新興區800民生一路56號18樓之八
電話:07 225 1234(3線)
有一點請大家不要忽略,就是數字的部份請寫:
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這種正楷,不要用阿拉伯數字跟一、二、三這種,
最好連新臺幣、圓整都寫出來,就跟寫匯款單那樣子一樣,
小心提防被竄改等問題,或許是我多心,但小心駛得萬年船呀!
萬一哪天不幸打起官司漏洞越少越好!
範例問題討論:
: 我有問題..以下是1757的文章
: ====================================================
: 正本:(台灣麥克什麼公司的)
: 副本:許議員 辦公室
: 內容:
: 本人○○○為小犬(閣下大名)之法定代理人,小犬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日向貴公司
: 業務○○○訂購○○百科全書乙套,訂單編號xxxxxxxxxx,訂金三千六百元,總價○
: 萬○仟○佰○拾○元,由於小犬年齡未滿二十歲,且於簽約之時未知會本人,而貴公
: 司於簽約後亦未善盡告知監護人之義務,經與小犬商談,並裁量其經濟狀況後決議如
: 下:
: 一、本人聲明此次交易無效,請同意退還該套書籍,並返還訂金三千六百元,請於文
:     到之日將該筆款項匯入○○銀行○○分行帳號○○○○○○○○○○○○○。
: 二、貴公司於日前所寄出之書籍將如數歸還,請於文到七日內回函告知歸還書籍之地
:     點及收件人姓名電話。
: 三、該套書籍本人暫為保管三十日,屆時未取回則本人不負保管之責。
: 四、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
: ==========================================================
: 問題1  "副本"該寫哪呢?
: 問題2  如果訂金一部分是現金,一部份是刷卡,那第一點關於退還訂金的
:        部分該怎麼寫?
: 問題3  我如果把書直接寄還給他們,地址是否寫他們公司訂單上的地址就好?
:        還是根本不用寄就叫他們自己來拿?
:        那第三點還需要嗎?
  A1.副本收件人的姓名和詳細地址可以不用寫 因為副本是交由郵局保管
  而收件人就寫對方公司 不過寄件人由範本內容觀之似乎應該寫上法定代理人姓名
 ?因為是從法定代理人的角度來寫存證信函的 還有 存證信函要蓋章 所以印章
  要記得帶著
 A2.在金額部份就寫上已付訂金XX元 其中現金XX元 刷卡XX元(可附上信用卡帳單
    影本以玆證明) 其他仍照範本
 A3.書籍看您要不要主動寄回給對方 不過建議是等到確定對方願返還訂金
  在寄回或是對方會來拿 因為循民法途徑主張因79條使契約無效時
  雙方當事人都取得請求返還的權利(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所以您主動寄回給對方是很好拉 只不過要防備對方耍賴不退還訂金 
訴狀宅急便
裡面有多種契約書範例與書狀與存證信函格式
存證信函 vs. 認證信函
存證信函之性質:
依一般郵務方式送達,惟具一式數份性質,可作為證據使用。
但,存證信函本質仍為一般郵件,所以無法適用民事訴訟相關送達之規定。
因此,對方皮皮故意不收信時,郵差也只能退回來。這樣,你寫的內容對方
沒有看到,也就不能達到原先的目的。
認證信函之性質:
按信函認證,應由當事人提出信函一式三份,如對造人為二人以上時,應按
人數增加份數,載明對造人姓名、住居所,並繳足送達費用;前項信函內容
,宜力求簡明扼要,不得有恫嚇、謾罵、猥褻之詞句,如有增刪、塗改,當
事人應記明字數並蓋章;第一項信函之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
定。但公示送達及囑託送達,不在此限;公證人送達寄往境外之信函時,應
使用國際郵件回執,不使用送達證書,公證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九條訂有明文
這樣,看起來認證信函是不是和存證信函很像?的確,因認證信函是在公證
人前經認證程序,一樣具有證據功能。又其可適用民事訴訟相關送達之規定
,當對方故意不收信時,可以留置、寄存等方式為補充送達,就不怕對方故
意皮皮拒收了。
小結:
基本上如對方不是會刻意拒收時,二者是沒多大差別;但是你真的有事對方
又拒收存證信函時,認證信函是不錯的選擇,僅供大家參考。
不過,實際運用認證信函的比例還是很低,因為要在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前認
證,較郵局為不便利,且費用較高,為其差異點。
信函(寄信)之認證 (轉錄自司法院網站)
 
    一般人都知道郵局存證信函的用途,法院公證處信函(寄信)認證業
  務情形相同,具有法律上效力,且可以作為訴訟證明之用,聲請手續如下:
  一、首先當事人要準備好須寄出的文件,如信函、通知、催告書、具結書
    等,一式複寫或打字三份。
一份寄與對造人,一份存法院公證處,
    一份寄信人自己收存,如對造人不止一人時,按人數增加份數。)
  二、各地方法院公證處並備有信函專用紙,供此項用途,可向服務台購買
    每張新台幣(下同)一元。
  三、持準備好的文件,至公證處服務台購買認證請求書一份,每份二元。
    填好後交公證處服務台收件,分由公證人辦理。
  四、請求人(公司、商號、法人之負責人)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任他人
    代理,但要提出經請求人本人簽章之授權書。

    (一)提出之授權書,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證明之:
      1經公證或認證。
      2經有關公務機關證明,包括村、里辦公室、請求人任職之公務
       機關、現服役之部隊或現服監之監所機關等。
      3於境外作成者,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或經外交部授權之駐外
       機構或經其他有權機關授權之團體證明。如係在外國作成,須
       經駐外館處證明,並得請外交部複驗;如係在大陸地區作成,
       須經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
      4外國人或居住境外之人作成者,經該國駐中華民國使領館或經
       該國授權之機構或經該地區有權機關授權之團體證明。
      5授權書附有請求人之印鑑證明書者(須半年內,向戶政事務所
       申請),授權書上之印文與該印鑑證明書上之印鑑須相符。
    (二)前項第5點之印鑑證明書,在「公司」部分,因公司主管機關
       經濟部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一日起停止核發,為因應實際需要
       ,依司法院87、7、10(87)院臺廳民三字第一五三九
       二號函內容:
       行政機關停止核發公司及其負責人印鑑證明後,公司委任代理
       人辦理公、認證事件時,如未提出經公證人公、認證或經舊公
       證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機關、商會、村、里辦公處等單位
       證明之授權書者,公證人不得逕予拒絕受理,而應命請求人提
       出下列證明文件以替代印鑑證明書之使用:
       1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最近六個月內所核發公司設立(變更)登
        記事項卡副卡正本,及加蓋相同公司及其負責人印鑑章之影
        本,正本核對無訛後發還,影本附卷存參。
       2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副卡正本核發後巳逾六個月,
        除檢附該副卡正本核對外,須再檢附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最近
        三個月內核發之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抄錄本及聲請
        抄錄或准予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核對無訛後,正本發還,
        抄錄本及聲請抄錄或准予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附卷存參。
  五、信函內容,宜力求簡明扼要,不得有恫嚇、謾罵、猥褻之詞句。如有
    不妥或違法之處,須由寄件人加以修正方能受理。
  六、認證費用五百元,國內外掛號回執郵票,由請求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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