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主要臨床症狀有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發燒。其他依中毒原因的不同,可能發生頭痛、神經質、吞嚥困難、視覺模糊、身體不適、虛弱、衰竭等等。

家庭及餐飲業預防食物中毒七要點

(一)要點一:原料採購
1.肉、魚貝、蔬果要新鮮(肉類可選擇CAS標誌的產品或具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證明者)。
2.有標示的罐頭包裝食品不能凸罐、破損及逾保存期限。
3.乾燥原料不能受潮。
4.販售中之冷凍、冷藏食品是否保存在冷凍、冷藏狀態。

(二)要點二:原料貯存

1.須冷凍、冷藏之食品到家或到達餐飲店後即刻冷凍、冷藏。
2.冷凍冷藏庫不可塞太滿宜留下30%--40%空間。
3.冷凍庫溫度維持在零下18°C以下,冷藏庫溫度維持在7°C以下。
4.肉、魚貝等生鮮食品須裝在塑膠袋或容器內貯存。
5.生原料與熟食的冷藏庫最好分開,否則生原料與熟食應分區置放或將熟食置於上架,生原料置於下架。
6.貯存之原料使用時採先進先出為原則。

(三)要點三:前處理

1.處理生鮮原料,尤其是魚、肉、蛋之前後要洗手。
2.如有接觸動物、上廁所、擦鼻涕等情形均要洗手。
3.生的魚、肉勿碰觸到水果、沙拉或已烹調完成之食品。
4.分別準備魚、肉、蔬果用的菜刀及帖板並加以標示以利區別。
5.解凍可以冷藏庫或微波爐解凍,以一次所須烹調量解凍為佳。
6.與生鮮原料尤其是動物性來源原料接觸之抹布、菜刀、帖板、鍋刷、海綿及其他容器、器具設備等均須清洗消毒(可以漂白劑浸池過夜,再以熱水沖燙更為安全。

(四)要點四:烹調

1.食用前不需加熱之生冷食品如沙拉、豆干、泡菜、滷蛋等不應該放置室溫下,調理後立即冷藏。
2.加熱食品要充分煮熟,食品之中心溫度需達75°c,一分鐘以上。
3.中途停止烹調之食品需冷藏,再烹調時要充分加熱。
4.使用微波爐時,容器要蓋好,並注意烹調時間。

(五)要點五:熟食處理

1.為防範烹煮後食物因切、剁或不潔手部、容器等再度污染,要馬上食用。
2.不能用手觸摸熟食。
3.不要將熟食置於室溫半小時以上,否則應熱存或迅速冷卻。熱存溫度6o°C以上(腸炎弧菌增殖速度較一般細菌迅速,在30°C左右,每十至十二分鐘就可增殖一倍4.熟食冷卻宜使用淺而寬的盤子,容器及食物的高度不宜超過十公分,冷卻時不要將容器堆積在一起,上下左右應留有五公分間隔。

(六)要點六:剩餚食品

1.收拾剩餚食品前要洗手,並以乾淨的器皿貯存冷藏。
2.倒餚食品復熱時須充分加熱,食品中心溫度須達75°C以上。
3.感覺有異味時即應丟棄勿食用。

(七)要點七:烹調人員健康

下痢、感冒或皮膚外傷感染者宜休息,避免從事與食物接觸之工作。

食物中毒的處理方法

  1. 迅速送醫急救。
  2. 保留剩餘食品及嘔吐物或排泄物,並盡速通知衛生單位。
  3. 醫療院(所)發生食物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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