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95006

日期: 2006/6/5 2006/9/29
主題: 2006年台灣食品產業創新競賽活動辦法
內文:
             2006年台灣食品產業創新競賽活動辦法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謝成源先生食品科技發展基金會

【創新構想類】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協辦單位: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

【創新實作類】

  主辦單位: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
  協辦單位: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
  執行單位: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
一、主旨:

    謝成源先生為台灣食品界的拓荒者,其拓荒與冒險的創業精神、經營理念與制度的創新思

維、以及創立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的遠見與魄力,對台灣食品產業之發展有重大之貢獻。而目

前台灣面臨全球化的強烈競爭,最需要的就是謝成源先生這種創新理念與創業家的精神。為促

進社會各界勇於創新,同時鼓勵大專院校食品相關科系學生學以致用,「財團法人謝成源先生

食品科技發展基金會」特別贊助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以及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主

辦「2006年台灣食品產業創新競賽活動」,期各界為台灣食品產業注入創新活力。

    本項活動分為兩大類,包括【創新構想類】與【創新實作類】。【創新構想類】係鼓勵各

界以科技為基礎,發揮想像力,運用於食品相關產業之新產品、新服務等新概念之開發,產業

創新發展情境之描述,以及創新策略構想等。【創新實作類】係為鼓勵大專院校食品科學相關

科系學生,藉參與競賽活動獲取整合食品科技創新或改良方法之實務經驗;同時鼓勵學生學習

食品良好作業規範(GMP)實務,將食品GMP代表之「安全」、「衛生」、「品質」、「純正」和

「誠實」等精神融入於食品研發。
二、活動內容:

【創新構想類】

      本類活動係鼓勵各界以科技為基礎,發揮想像力,運用於食品相關產業之新產品、新服務

等新概念之開發,產業創新發展情境之描述,以及創新策略等構想。參賽作品可以由下列項目中

任選其中一項提出創新構想:

(一)創新產品:以現有之技術或發展中之創新技術應用於開發新產品、新服務等新概念,其內容

    應表達(1)產品與技術現況、(2)創新產品之說明、(3)運用之技術、(4)新產品之商業應用潛

    力以及(5)產品成功上市時可能之影響等。與賽者可參考下列方向或研提其他創新構想(2005

    年之競賽作品,請上網參考:http://www.firdi.org.tw/post/20031124/index1.htm):

    1.以一種台灣本土農畜水產原料,進行全面開發及產品創新規劃;

    2.以一種保健食品配料,利用既有或正在研發中之技術,規劃開發以食品型態的保健食品;

    3.以既有或正在研發中之技術,規劃開發目前市售食品中,尚未能滿足消費者的產品等。

(二)創新情境:針對未來食品相關產業發展情境,由原料、 生產、製造、銷售或消費等之創新構

    想描述,其內容應表達(1)產業發展現況及問題、(2)創新情境說明、(3)實現創新情境之方式

    與科技基礎、以及(4)創新情境實現時可能之影響。可參考下列方向或其他創新構想:

    1.在○○(例如糧食危機、禽流感全面爆發)情況下的台灣食品產業;

    2.○○(例如奈米、資訊或自動化)科技在食品產業全面應用的情境;

    3.規劃一座未來的食品工廠。

(三)創新策略:針對目前我國食品相關事業之發展,提出在創業上、經營上或政策上之創新策略,

    其內容應表達 (1)產業發展現況及問題、(2)創新策略之說明、(3)落實此項策略之可行作法、

    以及(4)策略實現時可能之影響等。可參考下列方向或其他創新構想:

    1.發展一家市面上尚未出現的特色食品連鎖店的事業經營策略;

    2.台灣特色飲食或農特產全球化之發展策略。
【創新實作類】

      本活動係為鼓勵大專院校食品科學相關科系學生,將學校所學之實務經驗融入於創新產品開
  
  發或創新文宣之中。競賽項目包括:

(一)產品創新開發:參賽者應充分了解食品GMP所代表之「安全」、「衛生」、「品質」、「純正」

    和「誠實」等精神,並將之融入於競賽標的中。參賽者可登入「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網站(

    網址: www.gmp.org.tw),收集食品GMP相關資訊。新產品創意應表現出產品開發之:(1)為何

    開發此產品;(2)如何做出此產品;(3)產品之核心技術,及(4)產品市場潛力。

(二)食品GMP創新文宣:針對產品廣告或食品GMP推廣。內容以食品GMP微笑標誌所代表之「安全」、

   「衛生」、「品質」、「純正」和「誠實」,能夠提升國內食品產業之產品並能保障國內消費者

    之權益等為創新原則,進行食品GMP微笑標誌logo與標語(slogan)設計,其中標語文字以不超過

    10個字為原則。

三、參賽資格及方式:

    競賽活動項目、辦法及報名表可於下列網站下載:

    台灣食品科技學會(網址:www.food.org.tw)、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網址:www.firdi.org.tw)

    、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網址:www.gmp.org.tw)。

【創新構想類】

(一)參賽資格:對象不拘,尤其歡迎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大專院校師生、以及食品相關產業從業人員

    踴躍參與。

(二)填妥相關參賽資料表寄達:新竹市食品路331號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陳慈薇小姐收,

    E-mail:twc@firdi.org.tw。

【創新實作類】

(一)參賽資格:

    -產品創新開發:凡台灣地區大專院校食品相關科系在學學生皆可自行組隊或由系所推薦參加,每

      隊以四名為上限,其中至少需有一名隊員為食科學會會員(可報名同時加入會員),報名時請檢
     
      附學生證影印本。

    -食品GMP創新文宣不在此限。

(二)填妥報名表格寄達:新竹市食品路331號,台灣食品科技學會  宋宛儒小姐收、傳真03-5614658報名

    或E-mail:fst@firdi.org.tw。



四、活動時間:          « 下載活動辦法 »    « 下載報名表 »

【創新構想類】

  1.收件截止日期:95年9月22日止

  2.審查

    a)初審結果通知日期:95年10月2日前

    b)複審日期:95年10月20日(如有必要)

  3.結果通知日期:95年11月1日前

【創新實作類】

  1.產品創新開發競賽,參賽者超過10隊以上時,將分初賽和決賽兩階段。

    a)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95年6月1日至95年9月29日止

    b)初賽評審日期:95年10月4日

    c)決賽評審日期:95年11月1日

  2.食品GMP創新文宣競賽

    a)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95年10月20日

    b)評審日期:95年11月1日 

五、參賽辦法:

【創新構想類】

      參賽者請於規定期限前填「2006年台灣食品產業創新競賽」報名表(如附件),並附上參賽作品書

  面資料(Word 檔,至少5,000字以上,可含圖表)。

      參賽作品經初審入選者,將視需要進行複審。為使參賽隊伍充分利用資訊科技展現創意,每隊參
 
  與複審之參賽者,將補助新台幣五千仟元之資訊科技展現製作費(憑單據核銷)。

優勝獎項設:

    1.第一名乙名,獎金十萬元及獎牌乙面。

    2.第二名乙名,獎金五萬元及獎牌乙面。

    3.第三名乙名,獎金三萬元及獎牌乙面。

    4.佳作數名,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乙面。

【創新實作類】

(一)產品創新開發

1.初賽:

  參賽者請於規定期限前填「2006年台灣食品產業創新競賽」報名表(如附件),並於規定期限前繳交參賽

  作品。參賽作品以書面資料表達設計之構想,內容應包含:主題、設計概念、作品藍圖 ….等,將構想

  書面資料寄達食科學會收件;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前八名進入決賽,入圍者補助材料費新

  台幣五仟元整(憑單據核銷),進行實物製作。

2.決賽:

  訂於95年11月1日於中興大學舉行,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優勝者。入圍參賽者以15-20分鐘

  介紹產品之設計概念,後由評審團問答、講評5-10分鐘,選出優勝名單。

  優勝獎項設:

      1.優等獎乙名,獎學金五萬元及獎狀一紙。

      2.甲等獎二名,每名獎學金三萬元及獎狀一紙。

      3.佳作數名,每名獎學金一萬元及獎狀一紙。

(二)食品GMP創新文宣

    參賽者請於規定期限前填「2006年台灣食品產業創新競賽」報名表(如附件),並繳交參賽作品(GMP標誌

    及標語創新設計)。參賽者報名後無初賽,作品在95年10月20日收件截止,於11月1日併同產品創新開發

    競賽決賽,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優勝者。

優勝獎項設:

   1.第一名乙名,獎學金一萬五千元及獎狀一紙。

   2.第二名乙名,獎學金一萬元及獎狀一紙。

   3.第三名乙名,獎學金五千元及獎狀一紙。

   4.佳作數名,每名獎學金二千元及獎狀一紙。
六、智財權歸屬

   1.食品GMP文宣廣告設計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由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無償使用,贊助單位有權重製及

     保有修改之權。

   2.創新構想類與創新實作類之產品創新開發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由得獎者佔 25%、謝成源先生科技發展

     基金會、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及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各佔25%,贊助單位有權重製及保有修改之權。

   3.入圍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宜,贊助單位有優先協議權。
七、注意事項

   1.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2.所有參賽作品於初審結果之前,請勿參與其他公開場合之活動,若經查明參賽者之作品確係一作品兩投

     時,參賽者所獲得之獎金及獎牌歸還主辦單位。

   3.參賽作品若違反智財權者,將被取消資格,追回所有獎項,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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