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

專利師考試科目

專利師法通過後,據ptt<patent>版友<jimmmy>透露,考試科目可能為:

1.智慧財產法概論(包括TRIPS

2.專利法

3.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4.行政程序法與行政救濟法規

5.專業英文

6.普物、普化、生物、電子學、基本設計(5科選1科)

考試題型:均以申論式試題

 

另外jimmmy版友提到在96.07.17的時候,智財局找了各方菁英開會

主要討論的議題包括:

1.專利師考試資格

共有甲案和乙案

甲案:理、工、醫、農、生物科技等相關科系畢業,

法律系或財經法律系畢業

乙案:理、工、醫、農、生物科技等相關科系畢業,

法律系或財經法律系畢業,並曾修習理、工、醫、農、生物科技相關學科至少五科

2.專利師考試科目

3.專利師考試時間

4.代理人轉專利師申請免試資格認定

 

其中關於第4點:代理人轉專利師申請免試資格認定,在專利師法草案已經修正多次,從連續執業五年以上,到連續執業兩年,到把「連續」刪除變成執業兩年,中間有非常明顯既得利益者的斧鑿痕跡,可以想見,未來專利師制度開始時行後,對整個專利制度運作的思維改革仍然有限,因為長大權的仍是同一批人。

 

目前理工背景的專利工程師評價兩極,有人認為制度根本有問題,因為專利是科技為本,法律為末的產業,以律師為主要思維是本末倒置;有人認為事不關己,由專利代理人變為專利師僅是換湯不換藥,對現況根本沒有改進的可能。

 

至於目前智財局除了發布專利師法三讀通過的消息,對專利師考試的詳細制度並沒有作出進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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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6補充
專利師法已經於2008.1.11開始實施
詳細考試科目與應試資格請參考

3月6日

專利師考試科目以及應試資格

最近蠻多人連到我的blog專利師考試科目,那篇文章是去年智財局還沒公告時的文章,關於今年要考的專利師:考試科目和試題內容,智財局都公佈在網頁上了,所以我就沒再寫了。

 

根據考試規則,科目總共有六科:

1.      專利法規

2.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3.      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4.      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5.      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任選一科)

6.      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基本設計或計算機結構(任選一科)

 

考試資格為:

1.      專科以上學校,且為

2.      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等相關,且為

3.      學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4.      另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亦可應考。

 

可以說是相當寬鬆的資格

  以上是智財局公告的資訊,詳細內容還是上智財局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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